關於轉型正義的論述所在多有,本文不再於其定義方面贅言,僅就其
「必要性」與「如何實踐」提出建議。
不可否認,在陳前總統的八年執政中,對此政治工程的推動,既沒有
投入足夠的時間與資源向國人說明其必要性,也沒有全面配套的實踐計
畫,以致輕易地被國民黨扭曲為製造仇恨、撕裂族群。民進黨極有可能在
2012年再度執政,我們希望民進黨肯認轉型正義之必要,視其為重要政治
使命,在進行充分的準備後,穩健推動。
國民黨以殖民者的姿態對台灣的人、事、物所進行的諸多不義,曾經
反彈為民進黨獨享的政治資產;但隨著民進黨曾經執政、藍綠極大化地對
立,以及國民黨的媒體優勢,目前台灣社會確實存在一群厭惡「沈重議題」
與「政治激情」的選民,導致民進黨對於轉型正義的再發動或許有所保留。
但是轉型正義的核心概念是「正義」,「正義」在台灣已無市場嗎?近幾年
來,社會對於環境正義、土地正義、分配正義的吶喊,證明台灣人對正義
的渴望。轉型正義是對過去政府不義作為的追究與彌補,過去的不義仍有
部分延續於今日的司法、軍警、教育、行政、黨產、語言文化等面向;民
進黨若在轉型正義面前怯步,就是逃避對歷史與未來的責任。民進黨必須
知道:對正義的追求,是人類情感與理性的需求,是對自身歷史與當代性
的負責,而非仇恨。
2012年若能政黨輪替,在轉型正義的實踐方面,我們有以下建議:
一、要求所有行政部門、國家機關、國營事業公開威權時代的所有檔案與
史料。
二、轉型正義必須包括五個面向:
1. 司法與政治犯:追究加害者與彌補被害者。
2. 國家認同:在教育與公共場合去除對中國的國家認同,如中國史與
忠烈祠之定位。
3. 語言與文化正義:以國家力量介入教育與文化的資源分配,翻轉台
灣語言與文化因為被殖民而邊陲化的現況。
4. 歷史正義:規範對獨裁、迫害人權的政治人物與歷史事件之評價,
可參考西班牙的「歷史記憶法」。
(法案全文)
http://www.boe.es/aeboe/consultas/bases_datos/doc.php?id=BOE-A-2007-22296
5. 處理威權時期的特權機構與不義產業:如救國團、婦聯會、國民黨
黨產。
三、成立人權與族群平等部
1. 職司族群平等、轉型正義與所有人權相關事物。
2. 進行轉型正義相關論述,資助並整合相關研究。
3. 將中央人權相關紀念園區歸其管轄,而非內政部、法務部、文建會。
4. 考察各國轉型正義之案例,並邀請相關人士來台交流。
5. 關心台灣周遭國家之人權問題。
6. 原有客委會與原委會之業務併入此部。
7. 推動語族平等相關政策。
8. 編立字典:在台灣的語言脈絡下,編立台語、客語、原住民各族、
漢文字典。
註: 以西班牙為例,為因應「歷史記憶法」修改組織法,統一由司法部
(Ministerio de Justicia)專職處理人權與司法正義,設有一完整的轉型
正義與處理西班牙內戰、佛朗哥白色恐怖受害者之基金會,並透過網
站公開各式資料、文獻等查詢,網站鉅細靡遺到可以查詢被害人、受
難者與受難地點、相關受難者的文件,到全西班牙發現受難者(包含
遺體狀況為全部或部分肢體)埋葬與遇害地點…。
網址: http://leymemoria.mjusticia.es/
